笔趣阁>军事历史>大明之雄霸海外>第1786节 《罗马条约》

第五、奥斯曼帝国继续在欧洲占有伊斯坦布尔以西三百里土地作为缓冲区。

第六、缔约双方展开全面的经贸合作,向对方开放港口,发展经济。

第七、缔约双方在对方国家的侨民“悉听如旧”。

第八、双方在罗马、伊斯坦布尔建立彼此的大使馆。

第九、和好已定,缔约双方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遵重双方的领土完整,不得改变两国领土的边界。

……

并没有超出艾西木·帕夏出发前苏丹的立场,双方遂制订文本,然后正式签署。

条约有拉丁文和土耳其语二种文本,一式十份,总共二十份,包括正使、副使、随员都上前签字,大家签到手软。

以拉丁文为准,在大桌子上签订条约,大家代表双方签字画押,然后博拉鲁兹宣读罗马教廷手中的条约文本,再由艾西木·帕夏宣读奥斯曼人手中的条约文本,双方同时各自核准校对手中的文本,再进行宣誓,约定永远和好,奉行条约不得违误!

……。

条约正式签署,一条条快船、一匹匹快马的努力,把消息象爆炸般地传播出去,震惊了欧洲与奥斯曼。

立即引发了轩然大波,包头佬与白皮两个强盗内部来了窝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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