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官府的文章做得很足,布告漫天发到处贴,抓人也很勤快,但也都是抓些零散的私盐贩子,也是替官商匪结合的集团抓人,以便更有力的控制和垄断。

当时的盐务署对贩运私盐治罪是非常严厉的,比如有布告规定:不及三百斤者处五等有期徒刑或拘役(差不多2-6个月);三百斤以上者处三等或四等有期徒刑(差不多1-3年);三千斤以上者处二等或三等有期徒刑(差不多3-7年),携有枪械意图拒捕者加本刑一等。

知系私盐而搬运受寄故买或为牙保者,减第二条之刑一等或二等;犯私盐罪者所有之盐及供犯罪所用之物,没收之。

尽管法规再严厉、盐务税警四处游动抓人、官商匪合作的集团再嚣张,但还是有一些小团体,进行偷偷的贩运私盐。

其实大哥莫说二哥,官盐自己屁股底下一滩屎;官盐不但价格奇高短斤少两,还经常往盐里掺假洒水,比如石膏、白沙子、甚至是泥土。

吃这样的盐,搞得百姓们苦不堪言,宁愿去买私盐;私盐价格差不多甚至低一点,至少不会有那么多的掺假。

这新的贩私盐方法是,由贩运路线上的本地人来参与,一段路一段路的来接龙,因为本地人一来熟悉地理,三转两转就不见了。

二来本地人打掩护方便,后有追兵,就直接进入别人家里,把东西一放,坐下来喝茶聊天,还在边上笑话你追的跟狗一样累呢。

你个盐务税警,又不是正儿八经的警察,哪敢进入民宅里搜查,就算查到有盐,这每家每户不都是有盐啊,很多怎么了,我家多囤点,你管的着?

惹急了,小心村里人揍你,早看你不顺眼了。揍了你,你还都不知道谁揍的,法不责众;官老爷们才不会管这些鸡毛蒜皮的麻烦事呢,自己活该被揍了。

三来强龙压不住地头蛇,乡人的宗族观念很强烈,你几个外地人,不管你是不是官府的,想光天化日的去村里抓人,那不是自己去送死,被搞死了连尸体都找不到。

所以,很多官府办事的,都不敢几个人去村里去抓人,除非是犯了很大的罪,比如死罪,才会派出多人,深夜里突然上门抓人,抓了人就赶紧往回拉走。

因此,一旦这样的贩运私盐,官府就很难抓了,其他势力也难以深入这么细的范围内,主要是不想花太大的代价去打压。

还有一点看不上眼的,这样的私盐贩运数量大不起来,原因这一段一段路的接龙,数量肯定大不起来,成本也逐渐增高,每一段都要吃个差价,到最后价格太高了,买不出去,还不是砸在自己手上。

所以又出现了另一种运法,就是请挑夫来挑,配上专门的人来领路打点,意思是这一条地下了,路过各个山头地头的,都会给点买路费,不多,人家山头地头的人也觉得可以,不用自己去费力费脑,钱来的多轻松。

就这样,这条路就有一些专门跑领路打点的人,确保大家都安全的同时,又有钱赚,大家何乐而不为。

看着这个细水长流的账本,一些土匪村霸不但不会抢有人领路的私盐,反而在各个路段替他们放哨保护,拿了人家的钱,多少也得干点活啊,保护他们就是保护自己的钱袋子啊。

要说挑夫有没有正常挑盐的?也有,那肯定是挑官盐的,在官府指定的盐所、或是盐商点,挑盐运到别的指定地方去,赚一点运输的苦力钱。

怎么区分挑夫挑的就是官盐?官盐处会写上通行的条子,写明谁谁谁、挑多少斤盐、挑到哪里去、在什么时间期限里,请各个厘卡给予通行,盖上公章,以证事实。

不过很多挑夫不是很愿意挑官盐,怕了官商的秤,两地老是对不上,当然是少了的多,再说盐这种东西,路上可能也会有洒落的、遇水化掉的什么,损失了,挑夫就得自己掏腰包补上。

于是,就有一些搞滑头的官商,一起联合来搞,比如指定谁谁谁运一船官盐到某地,这船到了半路,就把大部分的盐给搬走。

到了终点码头时候,故意戳穿船底,让船沉到水下,最后捞上来后,盐肯定大部分都化走了,成一些包盐的袋子了。

这本来就是官商联合的,肯定是不会让船家赔钱的了,就算要赔,也就是象征性的赔一点,于是,这笔糊涂账就成死账消除了。

因此在这条盐路上,最上层的食肉者当然是官府,没人争得过他们,也不敢有这个想法;中间的是官商匪结合的集团,他们半明半暗的做着大批量的生意,也没人敢惹。

除非这个官倒了,才会有段权力真空期,但也是很快就补上的,毕竟新官是要来的,新官肯定也是看中这块肥肉来的。

人前人后的阿谀奉承,还经常被上司骂个半死,那么辛苦的做官,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图点财;所以只要是个喜欢财色的人,就没有这利益集团搞不定的事情。

要是碰上个傻二哈子不懂事的,再拉不下水,就动用上面的关系,把你搞臭或是搞走,换个听话点来,一起好做事。

最底下的食物链,就是这些在夹缝中捞点汤喝的底层贩运者了;所以,在这条盐道上,针插不入水泼不进,你要是个生人外行人来做这个生意,分分钟让你亏死,甚至身家性命都难保。

尽管到了民国二十年(1931年),官府颁发了新的盐法,允许食盐自由买卖,但难于在全国推行,也只是仅仅在终端市场的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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