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这里不存在穿越者>第三百五十八章 你信不过我?

(接上一章)

“无聊。威尔,跟我做个午操怎么样?”

“母猪,你还不跟家里联系一下,看看曼莎还有没有关于牛头人,或者其他商务联系的情报。”

“我都联系了。只是好无聊……”

看着躺在床上踢脚的白海伦处于完完全全没事可干的样子,而莉达则是骂完人之后,非常忙碌地处理高标商行与私人酒店相关事务的状态,汤威尔自然是知道等待的时间究竟有多难熬。

尤其是他们三个由早上等到下午4点,外面马路被闪电攻击过的焦黑印记都被相关工作人员消除后,整个梭隆城再度进入正常的车水马龙的运行状态。

嘀嘀嘀!

“母猪,别老想着干,收电报。”

“是。唔?威尔,儒格公司发到家里面,曼莎转交给你的。”

相比于一脸无趣的海伦,坐在床上阅读自己战斗笔记的汤威尔那是把电报件拿了过来。而上面的内容则是让他有点意外,因为他重新设计的仲哀手枪居然被人一口气预定了300把。更让他觉得匪夷所思的是,预定的客户居然是诺林商行。

诺林商行的卡莱需要用枪?不!应该不是他们要用枪,诺林商行估计是给某些不能见光的客户采购的。

在军火市场,尤其是枪械市场,很多人都要买枪。这些人除了正当的军警与其他可以合法持枪的人士外,接下来就是某些干各种不太能见光的人士。而这些不太能见光,乃至有可能处于地下世界(不法之徒)的家伙为了搞到枪,估计都会以各种各样比较好听且正常的身份进行小批量购买。

首先声明,的确,他汤威尔非常清楚在日麦帝国法律里有明确规定不能随意贩卖枪械的条例;不过法律法规是死的,而人会变通的道理从伟大而睿智的国父开始,那是人人都知道的。买卖双方主体合法,交易方式合法,这就不会出事。要知道伟大而睿智的国父生前说过,人家的钱只要能用,那就是有用的钱。能用来购买物资的钱永远都是有价值的,毕竟外国的钱再怎么说都是钱。

不违反自己的原则,不伤害自己的种族。这两点只要做好,那交易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有人既然识货,购买他设计的仲哀手枪,有钱收入总是一件好事。至于有谁会因为这个而受到利益损害,抱歉,他是日麦人,只对日麦人负责。国外要是有人用这手枪作奸犯科一律与他无关,毕竟这世界上不止他一个人会设计枪械,更不止一间军火商会向外销售武器装备。国外那些说什么要将杀人行为怪罪在武器装备的傻瓜应该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拳打脚踢甚至用牙咬都能杀人的道理。他们有本事就把大家的牙齿拔光,将四肢全部砍断。他汤威尔可以保证,这帮傻瓜绝对是第一个享受到如此待遇。

武器不杀人,而人杀人!

因此,他摇了摇头,接着就把电报件让莉达一把火给烧掉。同时,他也担心一个事情,牛头人既然知道他,那是不是说牛头人肯定知道猎巫弹。

不用问,绝对知道。

他就是因为猎巫弹而得到陛下的一枚勋章,尽管国宴的时候他被人赶走,但是他不相信陛下跟皇家的人不知道。

嘀嘀嘀!

“威尔,又是曼莎转交给你的。”

“哦?海伦这……唔!牛头人还真够过分的。转轮手枪不够,再加一种轻型步枪?而且还能连发,打8x30毫米手枪弹的?”

当他看清楚电报上面的内容,他是怀疑这帮牛头人究竟是几个意思?不是真的想造反吧?20万元买他一张步枪的设计图……

“反正上面是这么写的。曼莎也在下面写了注释说明。”

“嘶……等等,海伦,你……你跟曼莎说,让她设计。”

“啊?”

“如果不行的话,让迪雅一起帮忙。”

汤威尔这话一出,别说目瞪口呆的白海伦,就连计算好个人酒店建设总成本的史莉达都是一脸茫然。

“你……你不是吧?让曼莎设计……”

“莉达,什么事情都让我干的话,我哪有那么多的时间?而且,汀洋枪械修理所总得有个徒弟可以继承才是王道。”

于是乎,当挺着肚子的萨曼莎收到自己丈夫的回信,她是点了点头,非常清楚他的想法。

“曼莎,你确定真的能行?”

“尔玛,好歹我也算是挂了牌的武器设计师。这活我干。”

作为专业通信员的塞尔玛看着一脸微笑的萨曼莎尽管行动不便,但是坐在书桌前直接拿着一杆图诚半自动步枪进行拆解与比对的情况,她是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女性日麦人设计枪械,并且卖到国外,这可是日麦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

“尔玛,你信不过我?”

“不是……曼莎,你什么时候会……”

“这个家本来就是一个枪械修理所。尽管以后大家会各奔东西,但是该学该保留的东西,我还是得好好学。学以致用,明白没?如果你也有空,学一下?”

“呃……我是银斧氏族的,这个我……还是别搞会比较好。”

塞尔玛自己说着说着都开始担心起曼莎肚子里的女儿,母亲如此“胎教”,难保以后不会当一个修枪工。可是她认真想想,如果一杆枪简单到连女性都能轻松保养与维护,那是不是意味着这枪普罗大众都能使?

因为在日麦帝国这个国家,过去第一批持枪的人可都是女性。是后来随着社会“保护女性”(实则以保护


状态提示:第三百五十八章 你信不过我?--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