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赶夜>第十章

“载入甘农高中校史的天才任晨也比不上那些变态啊。”中年人半打趣半感叹说道。

“废话,我可不是变态。”年轻人回击道。正如之前孙辛觉得他眼熟,如果说岑溪是现在甘农高中之星,那之前的甘农高中便是任晨的天下,体能学习方便都呈现卓越的天赋,在高二就被国家武装看上,高三还没读完就离开学校,进入了国家武装,成为了甘农高中的传说,而岑溪也曾可能变成这个载入校史的人,不过他拒绝了。

整个球场依旧人山人海,观众席上人挤着人,但大部分人都已经找到了位子坐下,等待着比赛的开始。

“你喜欢看橄榄球比赛么。”中年人似乎对之前的话题觉得有些无聊,还是谈些和现在处境有些关联的话题。

“不。”回答简洁。

“那我面子很大啊,任晨都因为我特意来看比赛。”中年男子打趣道。

“不,我是自己要来的。”任晨无情反驳道。

“你以前没打过橄榄球吧。”钟叔道。

“不,我打过,我是跑卫,真正的得分手,那时候我们的进攻组完全围绕我组成,四分卫只需传球给我,其余人则是帮我突破。而我,负责达阵,当然我也几乎没有失手过,曾经连过五人跑出七十码达阵。”任晨说着他的骄人战绩,但语气中却没有一丝骄傲或者得意,很平淡,甚至还有一丝失落。

“之后呢。”钟叔的语气也没有了打趣的态度。

“我们组有个学生,防守组队员,但一次比赛中撞的很严重,当场就倒地上了,后来据说好像是脑震荡,你知道的,现在的医疗条件可不比以前,没了电,能做的措施太少,所以他休学了一年。”任晨靠在椅背上懒散说道,双眼盯着自己的帽檐,好像有点出神,钟叔也没有说话。

“过了一年,他回学校,结果他还是要加入橄榄球队,可我总感觉他并不是那么热爱橄榄球。真的,看着他的眼睛,我就觉得他不是很爱橄榄球,身边的人人好像也是。他们明明好像并不热爱橄榄球,我,好像也是。”

“不觉得挺有趣的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打橄榄球,知道会受伤,知道治疗很难,但依旧前赴后继的扑向橄榄球,就好像,一个一个毫不畏惧的送死,这群人好像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无神失落,甚至不自知地寻求死亡。看着他们,就好像看到这个时代在给我展示这些东西,让人难受。”任晨淡淡说道。

钟叔一直仔细听着,粗糙硕大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胡渣,“任晨,如果让你选择保护热爱生命的人和厌恶生命的人,你选择哪一个。”

“当然是热爱自己生命的人了,难道钟叔你不是么?”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样,而是我们都不是这样,不管他们是否热爱自己的生命还是厌恶这些想要去死,我们都保护他们。”钟叔笑着淡淡说道。看着前方拥挤的人潮,“任晨啊,你知道整个金城对政府有想法的人有多少么,甚至私下有行动的人又有多少?”

还没等任晨回答,就紧接道,“不说这整个金城,即使是眼前这几万人,又有多少对生活政府失望,有多少想自杀,有多少真正热爱生活呢?”

任晨没有回答,也不知该怎么回答。

“即使是旧时代那种安全安逸的时代,都有着无数病态的人啊,任晨。但那些都不是我们考虑的事情,那是他们自己要度过的人生和心路历程。”钟叔缓缓说道,“我们做的,从来只是保护,守住这座城,无论这城中的人是想死,想活,有异议,有附和,我们都保护,这就是我们所做的。”钟叔依旧穿着那件颇有岁月的棕色皮衣,脸上有着胡渣,但气质却已经截然不同,挺起的脊背好像在说着这个男人的刚毅。

任晨扭头看了眼这个中年人,然后撇嘴一笑,“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年轻人面前甩帅。”

钟叔也笑了笑。

“那个是你之前看上的人吧。”任晨把视线转移到了赛场中,而这场比赛早已开始。任晨下巴所指的方向正是一名球员,穿着白蓝交加的球衣,上面的数字是12,12这个数代表了很多,也是甘农高中校队的队员给岑溪选的,就如旧时代时拥有完美战绩的汤姆·布兰迪和阿隆·罗杰斯一般,岑溪就代表着他们这支的大将,有他在,便能赢。

中年人随着任晨的视线看去,自然也看到了岑溪,穿着12号球衣,身为四分卫,正在进行跑阵,动作迅捷,思路清楚,即使在紧急的情况下依旧能用大脑准确地下达命令,并让身体精确快速的完成命令。

在钟叔第一次看到这个青年时,就觉得他的不同,能完成对身体的绝对控制十分难,这需要太多太多的磨砺,甚至还不可得,在此上还要加上脑子的判断便更是难上加难,能达到这种条件,足以进入那群变态之中。

看到他,仿佛自己面前的不是一个青年人,而是一个足足活了两辈子的人,那天赋让他惊艳,所以代表军方告知学校,学校代为转告军方的想法。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岑溪拒绝了,他不觉的岑溪是那种会惧怕的人,上次在下棋的时候他又看到了他,看着那双笑着变成一条缝的眼睛,他觉得,可能那种生活不是他想要的吧。

场上的岑溪如同游龙一般,带着橄榄球如入无人之境,四方的防守队员一个接一个冲来,或以加速直接掠过,或以极为迅速而精妙的假动作闪过。

足足跑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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