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凤舞隋末>第六百五六章 编户凑丁

司马德勘死于乱军的消息,算起来也就用了两日的功夫便送抵了黎阳。

之所以这么快,原因倒也简单:他麾下的骁果用了半日时间把原本就不富裕的卫南县城劫掠一空之后,便在一夜之间散去无踪。

而第二日一早,活下来的原卫南县属衙役文吏们在衙里一碰头,便发现原先衙门里能管事的人几乎都死光了,职位最高的就剩下了一个户房的老皂吏。

这老皂吏说起来也是个灵醒人,昨日城内乱兵刚起的时候,他瞧见情况不对便一把火先把自家的院门和柴房点了,又将点着的柴火散在院落各处,竟然骗过了一伙又一伙从门前经过的乱兵,保住了一家人的安全。

所以如今回到衙门一看情况,得了咱也别合计了,他就做主直接派人往黎阳报了信。

而黄娜在得到消息后也是硬生生的一愣,倒不是说她真也把一直在卫南蹲着的司马德勘给忘了,而是一直认为司马德勘和他的五千骁果早晚都得认怂,所以也就一直给他晾在一边抻着,谁知道抻着抻着一夜之间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

虽然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自然还是得要处理的,便派了半个营并带上五百黎阳仓的仓役,过河把卫南给接管就是了。

结果去到卫南,却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一笔赔钱买卖,虽然炸营的骁果们把县城祸害了一夜就原地一哄而散了,但大部分人也就仅仅带走了随身的兵器和部分的马匹,兵营里存放的大量甲胄军资和司马德勘当初从江都带出的大量财物反倒是完好的存了下来。

而随着卫南被天凤军接管的消息传开以后,周边原本还打着杨隋旗帜看风向的诸多小县也纷纷改换旗帜,派人送信表示归附。

甚至很快还引发连锁效应,不过旬日之间,整个东郡以及沿运河以南的大片区域皆尽归附在了天凤军的之下,一直不曾低头的东郡留守也只能亲自过河来黎阳送上降表,终使得天凤军在河北(运河以北)的控制区,能够沿着大运河连成一片。

不得已,黄娜只能再次放慢了东归行军的速度,把原来六天一个批次的“滚动行军”速度降到了十天一个批次,并且开始对黎阳收容的各地百姓进行“编户凑丁”。

那么,什么是“编户凑丁”呢?

首先“编户”这个词的意思,想来大家都能够理解,也就是将百姓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的意思,这黎阳城下由四方聚拢而来的百姓肯定是要按照原先的籍贯、出生地、家族、村社来进行登记,以户为单位造册记录。

然后,“凑丁”便是指一些人口较少或者老(老人)黄(儿童)较多而壮丁较少的民户,通过硬性的指派和分配将无家室的独身壮丁或壮口(也就是单身妇女)凑成一户。

按照早前制定“公田法”就设计好的法规规定,每一个想要承租公田的农户,必要保证家中有两个以上的壮劳力(丁)和两个辅助性劳动力(口)。

简而言之,就是一家必须至少得有四个可以劳动的成年人:可以是公公婆婆带上儿子儿媳、也可以是外公外婆带上女儿女婿、或者是夫妻俩带上一对儿子,再不济也得是一对夫妻带上一双儿女。

而达不到这个最低要求,肯定是不给租赁公田的,因为“公田法”的最低起租标准就是以“一百二十亩”(约八万平方米)为一个单位,没有四个乃至以上的壮劳力肯定种不了这么多的土地。

当然了,有人会问一百二十亩的土地是不是有点多了,其实一点都不多哦!

须得知道北魏实行的均田制,规定以一夫一妇作为交纳租调的单位,每个男丁授田一百亩。而这一百亩里,被称为永业田的仅有二十亩,另外八十亩称为口分田,并在这基础上实施“租庸调法”。

而永业田均用于种桑、榆、枣树,永业田有余可出卖,不足可买入,而口分田只许种植谷物,身死要交还。

在隋朝建立后,开皇二年(582)新令规定:一夫一妇为一床,授田还是一百亩,但需交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四丈)或布一端(五丈)、绵三两或麻三斤单丁和奴婢、部曲、客女依半床交纳丁男每年服役一个月。

当然这里要多说一句,如果单从字面上来看,隋朝的农业税赋其实真的不高,但问题是杨广同学之所以能把偌大一个王朝给玩崩了,还真不是因为税赋的问题。

你看,按照按照他老子杨坚制定的法定,一个男丁每年要服役一个月,这在当时的时代而言已经差不多是极限了,结果杨广上台以后三天两头的乱搞,一会要打高丽惩治不臣得抽丁服役、一会又要北狩巡边跟突厥人开片要抽丁运送粮草、一会还要修三大殿、大运河得抽丁干活,一会还特么得修离宫、修皇陵、修驿道接待西域万国客商来开会(炫富),结果实际上百姓的役期不但严重超期,一些倒霉蛋甚至整年都在服役:不是正在服役,就是在去服役或下役的往来路上!

结果嘛!

后果也就是所谓的:天下死于役!

那么,咱们这里还是言归正传,因为在制定“公田法”之初,也就考虑到了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虽然有可能通过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能够小幅度的提升一定的农业亩产量,但短期之内肯定是无法完成农业现代化的推进。

因此在公田的分配上,得按照“放宽放粗”的原则来操作,所以才把公田的最低承租单位设定在每户一


状态提示:第六百五六章 编户凑丁--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