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自带锦鲤穿六零>第四百五十章 堂妹抢男人

尽欢在空间泡了温泉之后,一周以来的疲惫全消,睡了一个极其甜 x 23 u

早上刚练完拳脚洗漱好,从走廊尽头的卫生间转过来,就看到宗正棠站在房间门口,犹豫到底要不要敲门。

“你到底是敲还是不敲啊?”尽欢戏谑地问道。

宗正棠顺口回道:“当然是不这么早你都起床啦?我还以为你还在睡觉呢!”

“早?你大老远都跑来了,我再不起显得我也太懒了!”尽欢拿钥匙开门,“倒是你,昨天不还说今天有事儿吗,怎么一大早跑来找我?”

宗正棠仍旧站在门口没进去,没有男人进姑娘房间的道理。

“我来带你吃早点去啊,你赶紧收拾收拾,我在大门口等你!”

没等尽欢说话,宗正棠把门给尽欢拉上了就下楼了。

尽欢其实也没啥可以收拾的,就是她现在想收拾打扮,大环境也不允许呀。

用手抓顺了头发,换上棉质的白衬衫,一条劳动布背带裤,蹬上帆布鞋,跨上劳动布做的挎包,清清爽爽就能出门。

她这身其实很朴素清新的打扮,在潮流尖端的沪江,也算是非常时髦的了。

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符合现在的审美和规矩,但在细节之处,带着那么一点小心机。

首先衬衫的领子,不是时下最普通的尖领,而是小圆领,领的边缘还缀着一圈细细的的木耳边。

衬衫的袖子做成微微的灯笼袖,腰部也微微掐了一点。

穿着背带裤,只露出领子那一小部分,细微之处的别致感,显得有些出挑,但并不算出格。

尽欢昨天晚上在招待所的门口,见过路过几个年轻姑娘,也穿着小圆领的衬衫,只是做工和样式没有她的细腻精致。

原本宽松肥大背带裤,原本也是从劳动人民的工服演变而来。

体力劳动的时候,身体要保持自由度和灵活性,就不能把背带裤做贴身了。

不然爬高踩低,一不小心把裤子崩成开裆裤,那笑话就闹大了。

宽松的背带裤其实也不丑,属于休闲舒适的风格,但有个很明显弊端,就是很容易显胖显矮。

尽欢把背带裤的裤腰和裤管,都缩小了尺寸,穿在身高167的身上,显得整个人挺拔又高挑。

帆布小白鞋就不用说了,回力基础款,好走不累脚。

这双鞋也是现在的潮流尖货,是年轻姑娘小伙心目中渴望拥有的时尚单品。

至于身上的帆布包,跟军挎包的样式很相似。

现在改衣服掐个腰身,都要暗戳戳的,包包就更没啥操作空间了。

再说把包包做的那么引人注目干啥?

生怕小偷扒手看不见啊!

尽欢走到门口的时候,宗正棠只觉得眼前一亮。

这一样的衣服,怎么穿在小鱼儿身上,就那么好看?

“早上咱们去吃啥好吃的?”尽欢摸了摸早已饿扁的肚子。

宗正棠笑着说道:“生煎馒头和牛肉汤,行不行?”

“行!咱们快走吧,我肚子好饿!”尽欢兴冲冲大踏步往前走。

宗正棠用钥匙打开了停在招待所门口的,一辆半新不旧的凤凰自行车锁头,坐上车座转头跟尽欢说道:

“小鱼儿,快上来,我们骑车去,再晚生煎馒头就卖完啦!”

这辆车是二六的,车身并不高大,尽欢很轻松就坐上了自行车。

不过宗正棠超过一米八的个子,骑着这辆车就显得有点费力,弓着腰背蜷缩着腿,蹬脚踏的动作有些滑稽。

他一路按着车铃,穿过晒满衣服,狭窄又晦暗的老式弄堂。

七弯八绕了半天,宗正棠才停下了车。

尽欢之前就看见这家店的招牌了大壶春。

大壶春是沪江生煎的老字号,尽欢上辈子在沪江学做旗袍的时候,跟她师父一起去吃过。

当时大壶春的生意也很旺,是沪江网红美食打卡地。

不过尽欢吃过之后,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远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吃。

当时她师父就说,大壶春几十年前是真的好吃,九十年代后味道就越来越不行了。

这会儿已经接近饭点儿的尾声,堂子里仍旧人满为患,估计跟今天是周末有关系。

刚好生煎馒头出炉,揭开盖子锅里滋啦作响,浓郁的香味从窗口溢出来,扑满整个店面。

通过窗口看进去,生煎馒头的卖相更是诱人。

馒头褶子朝上挤在锅里面,形成一个个白色方形馒头。

馒头收口肥嘟嘟,馒头上面撒着绿绿的青葱,让人食欲大增。

宗正棠点了三客鲜肉生煎,一客三鲜生煎,一客虾肉生煎,两碗咖喱牛肉汤。

“小鱼儿,快尝尝好不好吃!”他给尽欢递上了筷子。

尽欢夹起一块鲜肉生煎,在上面轻轻咬开了一个小洞,里面汤汁很少,露出来的馅儿成团。

肉馅紧实,汤鲜量少,外皮厚薄适中,底部焦香,符合大壶春清水生煎的特征。

跟尽欢上辈子吃到的那种肉馅松散,汤汁油腻的薄皮生煎,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三种口味的生煎,其实虾肉的三鲜的味道都很鲜甜可口,但尽欢最喜欢的还是猪肉生煎。

尽欢一口生煎,一口牛肉汤,吃得很是欢实。

“来这里吃没错吧?”宗正棠笑着说道:“你喜欢的话就多吃,吃完不够咱们再点!”

尽欢连忙摆手,“不用了,我已经差不多饱了!”

一客生煎馒头有四个,五客总共是二十个,尽


状态提示:第四百五十章 堂妹抢男人--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