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血剑酆都>第二百七十一章 降灵

那黑衣人见白小七把手伸到背后,虽然不知道白小七木匣里装的是何物,但也知道决不能让他得逞,于是一拳打向白小七的面门。白小七本来已经筋疲力尽,就算能躲,也该十分狼狈才对,然而他只是把头一偏,就躲过了这一拳。那黑衣人心惊道:“这小子难道是扮猪吃虎,可刚才他只要慢得一步,就已被我杀了。”

白小七当然没有保存实力,事实上,现在驱使着白小七的**活动的,也不是他自己的灵识。原来灵霄见白小七无法清醒过来,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出了“降灵”的法子,以自己的灵识占据了白小七的身体。这种法门与夺舍不同,虽能一时间使用别人的身体,伤害的却不是宿主,而是施术者本身。

其实随着白小七习武以来,他的体魄固然越来越强健,灵识也越发强大,灵霄已经无法对他用出这个法子。但是现在白小七深受重伤,身体和灵识都已经衰弱之极,灵霄才能勉强上了他的身。

躲过那黑衣人的一拳,灵霄弹指掀开木匣,将自己的本体拖出。其实那黑衣人一拳不中,早已露了破绽,若是换了旁人,这时大可以蹬出一脚,或者反手打出一拳,那黑衣人多半无法躲避。但灵霄毕竟是剑灵,除了使剑之外,也不会什么拳脚功夫。

那黑衣人也知道自己处境危险,赶紧后跳一步,却发现对方并未追击而是选择拔剑,心道:“还好这傻小子只会用剑,否则他先一脚把我踢倒,再补上一剑,我哪里还有命在?”

灰袍人见“白小七”另有一柄宝剑,心道:“他的剑法实在厉害,可不能给他喘息之机!”于是双脚又是连环踢出,这次却是使出了平生的本事,一连踢出六腿。须知他这门鸳鸯腿法,等闲踢出两三脚还算容易,但三脚就是个坎,许多人穷平生之力都踢不出第四脚。而这个灰袍人在全盛之时,其实可以踢出七脚,只不过现在深受重伤,体力也用的差不多了,所以少了一脚。

饶是只有六脚,威力依旧惊人,但见那灰袍人腾空而起,就如一只居高而下的大鹏。“白小七”见状不躲不避,那灰袍人心道:“看来他已是油尽灯枯了!”双脚落到白小七胸前三寸之时,却见对方猛地一闪,步法却与之前用的完全不同。这六脚乃是灰袍人生平最得意的绝技,却被那少年轻松躲过,心中又急又恼,一股羞愧之意陡然而生。不等他再行变招,又见对方手中剑光一闪,那柄古朴的长剑竟从一个十分诡异的角度刺了过来。

这一招灰袍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也与白小七刚刚的剑路大不相同。他一时间毫无防备,惊呼一声道:“你……!”后面的字还没说出口,灵霄剑就从他喉中穿过,带起一串血珠。

黑衣人见同伴必死无疑,哀嚎一声道:“你给我兄弟偿命来!”跳起一拳打出,“白小七”仍是轻轻巧巧的一躲,那拳头便砸在了空处。黑衣人刚刚暗道一声“不好”,就见半截带血的长剑从自己胸口穿出,他喉头发出一阵“咯拉”之声,表情十分不解,直到断气都没想明白,为什么这小秀才就好似突然换了个人一般。

在黑衣人出手之时,那山贼头子也骑着马冲锋过来,他的本意是与黑衣人一同夹击白小七,却不曾想白小七一招之间就把那黑衣人给杀了。山贼头子心中畏惧,有意拉紧缰绳,调头逃跑,却也有些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一锏砸将下来。“白小七”见状,却没躲避,而是反手一剑砍出。那钢锏与宝剑相交,只听“叮”的一声,半截钢块飞出,却原来是那钢锏被砍成了两段。

再看马上,那山贼头子虽然还骑在上面,可腰间却多了一道半尺来长的豁口。这豁口几乎横贯他的大半个身子,上面不断有鲜血涌出,肠子肚子零零碎碎的流了一地,任谁看了都知道,除非是神仙显灵,否则此人断然没有生还的道理。

那红马跑了一阵,发现没了主人的驾驭,也就缓缓停了下来,低头在路边吃草。灵霄的第一任主人也是个爱马之人,因此灵霄一眼就能看出那匹马绝非凡马,几乎比翻龙寨大寨主龙黑子座下的雪里站还要强上半分。于是她三两步便来到马前,一把将那山贼头子的尸体给掀了下去,自己则翻身上马。

大红马性子本烈,发觉背后的不是主人,扬起前蹄嘶鸣一声便开始拔足狂奔。灵霄熟识驯马之法,双手勒紧了缰绳不放,任那红马嘶鸣跳跃,总之就是没法把身后的人给掀下来。四周的山贼被这场景惊动,都发现那红马上骑的并不是自己的首领,纷纷过来想要趁乱杀了白小七立功。灵霄骑在马上,发觉被人包围也不心急,只以一只手勒紧缰绳,另一只手却使出一路马战的剑法来。她身为剑灵,所会的剑法没有一万套也有几千套,历经万年的时间,早把这些剑法融会贯通,是以每一剑都是恰到好处。那些围上来的山贼本以为红马乱跑乱跳,白小七骑在马上断然无法出剑,却被灵霄出其不意的几剑刺出,登时便有五人翻身落马。其余山贼被她的威势所喝,也都踌躇不敢上前。

那红马似有灵性,知道背后的主人是个少见的英雄人物,忽然直立而起,欢快的嘶鸣一声,便不再乱蹦乱跳。灵霄知道这马已经驯服,左手一振缰绳,那红马登时绝尘而出。

如此一来,附近的山贼更加追不上她,只好一个个愣在原地。

灵霄本想就此一走了之,却想到若不救人,日后白小七肯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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