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开始摇滚了>第327章 快乐比输赢更重要

山顶的风很大,同时山顶的景色也最好。

大杨选的这座山是最高的一座,在这里可以看到更远的景色,也感觉离天空特别近。

般缓缓飘荡的白云,好像就在众人的头顶,好似触手可及。

摄录团队的那些人都累得快崩溃了,他们除了要带自己露营用的东西,还要带很多设备,负重爬这么高的山,确实是太辛苦了。

很多人都羡慕这些节目组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们又可以离明星那么近距离又可以赚钱,简直是最完美的职业。可背后这份艰辛,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的。

人活在世,生存不易,没有不辛苦的工作!

刘敬信在这些人中算是体能比较好的了,这得益于他一直坚持的晨练,但即使是他,此时也累得直接坐在山坡上不愿起来。

太阳挂在正上方,时间已是正午,众人休息一下,就要准备弄午饭吃了。

在这空气干燥的深秋,出于安全考虑,刘敬信他们没有准备烧烤炉具,而是带了很多自热类的速食品,自热米饭、自热火锅、自热串串香等东西装了一大背包,口味繁多,应该可以照顾到每个人。

刘敬信坐了一会,感觉缓过来了不少,正要起身招呼兄弟们支帐篷,却感觉什么东西在旁边撞自己。他扭头看去,竟看到谭莺莺怀里抱着吉他站在他的侧后方。

“比……比……啊就比不比了?”谭莺莺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

对了,还有这茬呢,差点忘记了!

刘敬信点头道:“当然要比了,不过你现在最好休息休息,你看看,你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行……行……啊就行吧!”谭莺莺放下吉他,坐在了刘敬信的旁边,眼睛一直盯着刘敬信,好像担心自己的对手会畏战逃跑一样。

洛巧巧注意到了谭莺莺和刘敬信这边的情况,顿时来了兴致,一扫之前的疲惫,招呼着所有人过去给两位主唱当裁判。

张逊得知谭莺莺和刘敬信要比唱功,笑着吐了口烟,大声道:“敬信哥,你可不能输啊,你可是咱们friday的脸面啊!”

刘敬信回头瞥了张逊一眼:“你可别给我扣高帽子,要不你来!”

张逊连连赔笑摆手道:“我就算了,我的歌声杀伤力太强,我怕闹出人命来。”

在短暂休息之后,众人在山坡上围成一圈,将刘敬信和谭莺莺围在了中间。

“谁先来?”谭莺莺盘着腿坐在松软的枯草上,怀中抱着的吉他已经调好了音。

刘敬信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女士优先,你先来吧!”

谭莺莺并不客套,低头说了声“好”,开始弹音阶和扫弦活动手指,待手热了之后,她深吸一口气,调匀呼吸,环顾一圈后,连句废话都没有,直接扫着琴弦唱了起来。

她唱的是一首芬兰民歌,名叫《levanpolkka》。

只看这个名字,或许绝大多数人都感到陌生。但如果提到曾经风靡一时的《甩葱歌》,应该是无人不知了。

不同于《甩葱歌》的俏皮风格,这首歌的原版是芬兰的一首非常有名的民歌,在全球范围都有非常广的传播,流传最广的版本就是纯人声版。

整首歌的所有伴奏,都是由人声完成,整体听起来极度舒适。

谭莺莺用的是弹唱的方式,并刻意将速度放缓了一点点,极力凸显出她的美声特点以及咬字功力,让所有人都忍不住鼓掌叫好,包括她的对手刘敬信。

待一首《levanpolkka》,谭莺莺微笑着冲众人点头,然后将目光落在摄录组那边,对那些工作人员道:“为了保证公平,我们两支乐队的人都不能参与投票,所以这个权力只能交给你们了。希望你们能公平一些,觉得好就投票,觉得一般或者还不够好就不投票。”

摄录组的那些工作人员是真的非常给面子,除了双手扛着摄像机的摄像大哥之外,所有人都举起了手。

谭莺莺还没说什么呢,洛巧巧却先急了,她指着摄像大哥道:“我莺莺姐唱得不好吗?怎么所有人都投票了,就你不投?亏我刚才还要帮你扛摄像机呢,你的良心不痛吗?”

摄像大哥因为正在录像,不好说话解释,于是他苦着脸用一只手扶着,用肩膀和脸艰难地架住摄像机,颤颤巍巍地举起了一只手,然后又火速收回,重新双手扶好摄像机。

“多谢!”洛巧巧双手抱拳。

谭莺莺获得了满票,接下来就看刘敬信的,刘敬信哪怕只少一票,都算输给了谭莺莺。

人家拿了一首那么出名的芬兰民歌出来,那么得上档次,按理说刘敬信应该也选一首比较有深度的歌出来应战才对。

但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是,刘敬信选择的竟然是一首流行歌曲。

左手掐着和弦,右手缓缓指弹,任清脆的音符被山风带到远处,刘敬信开心笑着。

“……你笑起来真好看,像春天的花一样,把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统统都吹散……”

了谭莺莺皱起眉头,她一开始还不理解刘敬信为什么会选这么一首歌来跟她比,她还有些生气,以为刘敬信是看扁了她。但听到副歌部分,听到很多人都跟着唱了起来,她已经明白了刘敬信的意思。

大家都是出来玩的,不要带着那么重的胜负心,也暂时把音乐圈的那些鄙视链放下。

在这样美妙的景色中,唱着让大家听起来舒适的歌,让每个人都能开心起来,这远比赢一场没意义的比赛要更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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