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农门寡嫂的主母历程>第两百一十七章 有了消息

“中了中了。”马如建这一天回来兴高采烈:“姐,中了。”

中什么?

原来是兰掌柜那边得到消息,宜安州府的江智远中了案首。

一个从小就以喜好读书的人考秀才当了案首也是意料之中的,没什么好稀罕的。

再一个,秀才而已,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他要有本事考个状元回来才值得庆贺。”不过秀才也算是有了功名,见了官不用跪之类的,马如月就知道她选择的智力投资这一条路是可行的。

江智远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考试当了秀才,运气不错的是接下来就遇上了乡试。

乡试是三年一考,若不然就得再等三年。

“他托兰叔叔转告说暂时不回来,等他考中了举人再回。”马如建道:“姐,举人是不是就可以挂田土了?”

那是当然,考了举人就有当官的入场券,可以捐个官什么的。

“二哥要是能考中举人就好了。”马如建羡慕的说道:“我到时候买个三五百亩的田地,我们家就是光收租都不愁吃了。”

这是要当地主!

“那你赶紧的赚钱买田土。”马如月道:“如建有没有本事考举人我不知道,但是江智远肯定是能拿下举人的。”

马如建瘪瘪嘴,那也是姓江啊,要挂也只挂江家大坝的六百亩田土。

“我们马家于他有恩他敢不还这笔人情帐?”马如月冷哼一声:“要不是你姐我,他这会儿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

也对啊,江家的举人马家制造!

要不自家姐,他没准儿还在边关打仗,又或者,早就成了一堆白骨了。

想想手无缚鸡之力的读生上战场,也不过是填坑的。

“也不知道智荣怎么样了?”说起边关,谭氏想起了那个孩子,小小年纪懂事得让人心疼。

“娘放心吧,他不会有事的。”比起那些地道的农夫上战场,江智荣占了很大的优势,不仅会骑马,还会擒拿术,而且在自己的教导在侦察上也颇有经验,更主要的一点是,兄弟四人在马家两年多时间因为伙食好长得高,长期锻炼身体也很好:“说不定他还可以立功升官呢。”

塞外寒风吹黄了草原,杂草地里匍匐着四五个年轻的男子,他们头上无不戴着一顶杂草编织的帽子,密密实实就像是一块草地一般。

身上也穿着草织的披风,匍匐在地和草原无异。

“头儿,你这办法还真不赖。”何东咬了一节丝茅草草根嚼了嚼吐了出来:“我们离敌营越来越近了,依然没有发现。这会儿我真想上去干他一票抢点粮和水。”

江智荣能成为他们头儿完全凭的是本事。

斥候是他们的名称,能当上斥候的士兵那是行动敏捷,头脑灵活,还能沉着冷静。

江智荣被上面的人分来时没人服气,看他小都觉得遇上危险的时候是拖累。

结果,他以一敌九,彻底征服了这一行人。

这次十人出行,目标就是摸清敌营粮草储备情况,结果还没靠近就遇了一小股敌人,一番苦战之下逃出了六人,头儿光荣了。

群龙无首,干粮吃尽还迷路时,大家听从了他的建议,吃草根吃树皮野果子,生生坚持了六天。

不知不觉中,大家都奉他为头儿了。

“谨慎一点。”江智荣冷声道:“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轻举妄动。我们总共才六个人,潘子留在了外围。一旦被敌人发现,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是白天不动晚上前进,在江智荣的建议下全都织了这种掩饰物。

这个时候的江智荣很感激马如月这个大嫂,是她教会了自己识别东西南北,是她教导自己在野外救生存的方式;也是她传授了掩饰这门特技……

所有的一切他现在都用上了,其实,是大嫂给了自己这条命。

“头儿,我想吃肉。”李志咽了一下口水:“上次你烤的野兔味道鲜美。”

“想吃肉有的是机会,今天都别动,晚上去摸一下底,我们分头行动……”江智荣安排了任务,东西南北分开摸清对方清形,然后在这儿会合,一起离开。

无形之中,他就是六人之中的主心骨。

潘子被蛇咬伤了就留在了外围,江智荣告诉他,如果五人都回不去,让他一定要活着回去,一定要告诉自己的三个弟弟自己不是孬种。

江智荣投军,一是因为看中了当场发放的军响;二是因为他听了马如月说过寻常人家两条出路,一是读书二是参军。

读书兄弟四人都没有天份,倒是参军合了他的意。

现在的他才明白,自己以前在马家的园子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而准备。

那是训练,这是实战。

江智荣眯着眼睛盯着不远处的敌营,他心里清楚得很若是能活着回去,他们就会立下大功一件。

功劳谁不稀罕,但是,越是胜利在望越要小心谨慎,否则会前功尽弃。

“哥几个,记住了,咱们是有任务的。”江智荣永远记得大嫂那的一句话:“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见势不对马上辙退。如果出现意外,咱们谁也不用顾谁救谁,能隐一个是一个,保命要紧。”

就几号人想要和敌人抗衡根本就不可能。

与其送死,不如保存实力。

“只要将这儿的情况送回去了,将军就能做出正确的策略,就能让更多的兄弟能活下去。”江智荣道:“别说兄弟们残忍,没有牺牲自我的精神是成为了大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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