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释厄录>第二十七章 血藏于舍

唐初,太宗李世民曾有令,年过七十者,州府养之,赠米肉筹帛,罪不入狱,子侄代之。

意思直白明确颇为不讲道理,只要是活过了七十岁,国家养着,发米发肉,给钱给衣服,即使犯了罪,也不用去牢狱呆着,家里面的子侄代替受罚即可。

为何会对年过七十者宽缓至此?

原因无它,七十岁,古稀之年,古稀古稀,自古皆稀,能活到七十之人,着实太少了,在十里八乡,能有一个白首之人,都可称为是大吉祥的事情。

战国年间,年过十三,即可入军营,一场大战,十步不存一,连年征战,遍地幼骨,何其悲哉。

至汉朝,天下稍定,安居乐业,人寿方长,可即使如此,民间罕有白发苍苍之人。当今大明盛世,在繁华的金陵城中,年逾古稀之人也不多见,四十岁即是长寿,年过五十,可称老夫。

抛却饥饿,疾病,战乱,即使供养充足,人寿难以过百,想来也是天道如此。

孔夫子蹲在桥头,望着东流之水,也曾感叹,逝者如斯,不舍昼夜。

忧惧死亡,又不可遏止的走向死亡,自古皆然。

炼气士一边餐风饮露辟谷悟道,一边大把大把的吃着金丹,还修着内功,像蓬莱仙宗宗主那样,活到一百三十多岁的,也算是登峰造极。

世间没有长生之人,也没有长生的妖怪,可妖怪的寿命,却远远比人要长。

若是未开灵智,一般飞禽走兽,短则数年,长则几十年,即使是民间被传为长寿的乌龟王八,也不过七八十年的寿命。

花草树木,比较奇特,扎根深土,衍生不断,按理当是不死之物,可惜没有灵智,只能称之为僵,一把柴刀,一苗野火,眨眼成灰。

得天道垂怜,飞禽走兽开启灵智,寿命顿长,可活千百岁,或老死,或于老死之前,渡过雷劫,寿命再延。

追寻长生之道的炼气士,自然会把长生的主意打到这群妖怪上,远古曾有捉妖之人无数,抽筋扒皮,吃脑饮血,更有疯狂者,将妖怪与己身缝为一体,期望可以借着妖兽神异之处,延长寿命。

可惜,只要精血下肚入身,这些人最终不是当场爆体而亡,就是狂乱成魔,气血逆行,癫狂至死,也难得善终,久而久之,就很少再有人走这条道路。

但是,凡事,都有但是。

五大仙宗之一,方丈仙宗,立派于七千三百年前,第七代方丈仙宗宗主,是南疆巫族后人,身怀祖传巫术。

南疆巫族,依山而活,山上有妖兽,巫族之人即畏且敬,奉为神明,长此以往,以数代之人,捕猎供养之,妖兽也掩去杀意,庇护山下巫族,人兽相得,和睦相处。

据传言,巫族之人,若遇危难,祈求上天,祭拜山上神明,手舞足蹈,口里屋里哇啦的喊一通谁都听不懂的话,然后力量顿时大增,浑身光芒隐隐,好似供养的山神附体。南疆之外,人见之,以为疯魔,或曰蛮兽上身,故多称南疆土族之人为南蛮。

其实没有神异之处,什么祈求神明,什么手舞足蹈,都是掩饰,巫族之人,只是在手脚狂挥大喊大叫中,偷偷的饮下一滴妖兽精血。

妖兽接受巫族之人后,会取出几滴精血赠予他们,当作供养的回报,只需要一滴,就可让服用之人,拥有己身一分神通。若是老虎,则力大无穷,若是飞鸟,则身轻若羽。

借着这片刻间的变化,或杀敌,或逃命。只是此法虽然可帮人一时,却难帮人一世,且有无穷后患。

妖兽几百年修行,一滴精血,即可蕴含大量精气,还有一丝已身血脉,妖兽血脉和人身血脉断断不能相容,前有人喝血吃肉爆体而亡,巫族之人,虽不会爆体入魔,也是以身体严重受损的代价,获得片刻力量,故巫族服用妖兽精血之人,多不能长寿。

可仙人不愧是仙人,这方丈仙山第七代宗主,更是精才绝艳之人,出身巫族,不禁有了疑问:为何修为深厚的炼气士饮下妖兽鲜血多爆体而亡,而以蛮力修炼为主的巫族人,只是损伤寿命,却不会发疯入魔?

抓着这一丝疑问,一路追寻,第七代方丈仙宗宗主终于发现了一个问题,越是和妖兽相处融洽的巫族之人,服用精血时,所受损伤越小,甚至还有人生下来就和妖兽住在一起,情同父子兄弟,再服用精血,竟然毫无损伤,甚至还能长寿。

第七代方画丈欣喜若狂,随后不禁伤心下来,自己年龄已长,即使再找一只妖兽来天天睡在一起想来培养感情也是来不及了,再说高高再上的仙人,怎么能和这种注定要扛起大山的奴隶睡在一起。

眼珠一转,不禁想到了解决之道,还有一种人,极其稀少,他们不喝兽血,但生来就长久陪伴着妖兽血脉,而且妖兽血脉对他们丝毫没有抗拒,圆融一体,他们的血应该不会让人狂暴,也能延长寿命。

这种人,就是人和妖兽结合,生下的孩子。

妖开灵智,过雷劫,化作人形,迈入人世间。既然已经为人,难免坠入相思红尘,和人相恋。白蛇传,青丘狐,海螺女,美人鱼,一个个人妖恋背后,藏着难以隐去的杀机。

人与妖合,本就难为世俗相容,多被棒打鸳鸯,留下一篇一篇残缺凄美的爱情故事,即使逃离人世,躲到偏远的山林里,这一人一妖,也很难传承后代,毕竟,血脉不同。

很难,但也有,故极其稀少。

“等等!”

耐着性子听着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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