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阴阳怪气的驱魔人>第一百二十五章 你不在的家里剩我一人带她们开狂欢的Party

夏悯皱了皱眉头,追问道:“什么意思?”

“具体的情况我不便多说,但是我知道你们是想要除掉这里的所有人,你们以为这样就安全了,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廖嫣咬了咬牙:“而且那个人,比我们三人加起来都要强大,如果没有灵主诞生,根本没有办法稳住现在的局面,所以我现在就是在和时间赛跑。”

夏悯冷笑:“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可是照你这么说,三人之中随便谁成为灵主应该都是无所谓的,你又为什么非要去争上一争呢?”

廖嫣脸色一变。

其实夏悯并不是不知道她的意图,灵主的的确确是可以抗衡她口中的神秘力量,但是并不是说谁来当这个灵主都是无所谓的。

灵主拥有的力量和特权,自然是令人心动的,谁不想整个灵域都是自己的声音呢,所以说想要先别人一步成为灵主的心愿,自然是可以理解的。

真正让夏悯觉得奇怪的是,凭什么廖嫣就笃定只有这一个选择,又凭什么敢肯定夏悯听了这些会放弃对付她。

既然廖嫣看起来不傻,那就一定是有什么信息是她没有告诉夏悯,而且在她的认知中,夏悯是无法改变这个现状的。

夏悯又补充道:“而且你所谓的没有灵主就没有办法抗衡这样的说辞压根就不成立,我只要先把你说的那个人干掉,在毁掉这个灵域,所有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为什么一定要这么麻烦呢,等到灵主出现,三个势力合一,对我来说威胁肯定是比现在还要大的。”

仿佛是觉得夏悯的话很可笑,廖嫣也没有与之争辩的心思,便直截了当地问:“那么,你想怎么做呢?”

“不是我想怎么做。”夏悯摇摇头:“而是你如何选择,是你把所有事情完完整整地告诉我呢,还是说我先把你和另外两个灵主候选干掉,再去对付你说的那个人。”

“你不会想去面对她的,我可以告诉你,她的恶和怨念,一定是你从来没有见过的。”廖嫣叹了口气。

“让我猜猜,她也是被拐卖来的?又与你有何不同呢?”

廖嫣露出一个苦涩的笑:“我虽然没有自由,但是好歹是被当作人来看待的,但是那个女人,从来到这里到她死的那天,没有一天是被当作人来看的,他们对待她的方式,根本就是对待牲口。”

“你这么说,我倒是有些好奇,你可以说来听听,我是真的很想知道,究竟是怎样的灵魂,能够让你惧怕到这种程度,我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能让你说出希望释灵协会不要插手这样的话语。”夏悯喝着茶,悠悠地说。

“既然你想听,那我可以告诉你,但是前提条件是听过之后就离开这里,我现在的每一分力量都弥足珍贵,不想和你消耗,关于更多的事情,你大可以去问陈云,也就是陈朋的妈妈,她无欲无求,应当会愿意告诉你的。”廖嫣话锋一转: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对付我,不过如果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需要你一个人来承担,最严重的话,说不定会死掉的。”

夏悯呵呵一笑:“居然被威胁了,有意思,我自然有我自己的打算,不过我倒是可以承诺,再弄清楚所有事情之前,我不会轻举妄动。”

事实上,夏悯从廖嫣的话语中,已经感觉到了她的急切。

俗话说,断人财运如杀人父母,如果夏悯再不见好就收,说不定廖嫣狗急跳墙,到时候反倒不好收场,夏悯可不想无缘无故地和别人打架,他向来是个乖宝宝。

不过廖嫣宁愿给夏悯讲故事也不愿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夏悯,也足以说明整个事情是多么的复杂,牵扯到的东西是多么的多。

算了,回头找陈姨问问吧,实在不行先干了再说,什么承受不了的后果,反正孤身一人,大不了就退出协会跑路,再不行就打电话举报他们非法集会。

夏悯心想。

于是在夏悯的承诺下,廖嫣讲起了她口中那恐怖存在的故事。

“那个女人,是和她的姐姐一起被拐卖来的,被卖给了村子里面一对兄弟,那兄弟的父母是近亲,所以两人都有些畸形,也因此,可能有些心理变态。”

“在刚刚被拐来的第一天,姐妹俩就被关进了养牛的茅房里,那心理变态的两兄弟更是从来没有碰过女人,她们俩的后果可想而知。”

“据说姐姐当天晚上就死了,然后妹妹在牛圈里,和自家亲姐姐的尸体睡了一晚上。”

“第二天兄弟俩发现姐姐死了,就随随便便扔进了旁边的湖里,我想如果我当年捱不住,估计也是这么个下场。”

说到这里,廖嫣笑了笑,笑得风轻云淡,好像在说着昨天的午餐吃了什么这样轻松的话题。

“后来那女人生下了一个小孩子,兄弟俩谁是爹也不知道,反正那小孩管哥哥叫大爹,管弟弟叫二爹。”

“村里的人都知道他家的事情,但是也没谁觉得奇怪,因为他们不觉得这些有什么问题。”

廖嫣顿了顿:“在我看来,他们和畜生的区别就在于他们会说话,除此之丸,他们根本就是没有开化的野蛮人,每次我想起这些事情就会觉得恶心!”

夏悯也点点头,叹了口气:“这已经完全不在乎人伦和道德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关于这些的认识,确实,深入些想就会觉得,这样连恶的概念都没有的社会群体,确实让人感到胆寒。”

“你以为仅仅只是这样吗?”<


状态提示:第一百二十五章 你不在的家里剩我一人带她们开狂欢的Party--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