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这个写手是只猫>第二十七章 余生的新故事
地广人稀风景秀丽的地方。

确实,说的没错,这里真的很美。我第一次来就爱上了这里。

买完这处附带着一大片院子的宅子后,我的存款已经所剩不多了。说实话,我没有感觉亏。

因为我花的钱,如果在北-京只能在北五环买一处面积不大的蜗居。而在这里,我买到的就是附有一大片院子的宅子。相比之下我觉得很值。

我特意雇工人把我院子的栅栏都拆掉,我喜欢这种,一望没有边际的感觉。心满意足的我,给这块属于我的领地,起了高山牧场的这个名字。

虽然这里并没有山,但我喜欢。

如果说,我到这里有什么不适应的。那就是饮食了。这的牧民没吃的东西我实在兴趣不大。烤肉什么的偶尔吃吃还好,但是在我连续吃了一天三顿连吃了三天烤肉之后,再让我看到烤肉我就开始想呕吐了。

更别说各种膻味略重的奶制品了。我实在接受不了。所以,我来自房租的收入,大部分都开销到了,买‘正常’的食品上面。

我现在正躺在太阳椅上,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杯来之不易的鲜榨果汁,以及一盒我亲手做的曲奇饼干。

我就这样懒散的太阳椅上,抬头望向蓝天中,眼神追随着漂泊的浮云。无所事事的消磨时间。

我之所以愿意总是躺在外面看风景,而不是窝在屋里看电视,是因为这里的景色我真的很喜欢。

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一望无际的蔚蓝天空。在两者之间空空荡荡,这种空灵的感觉,实在比电视剧上的拙劣演出要好多了。

在我翻个身,去拿果汁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老头子。

没错,他是我的邻居。准确的说,他是一个留守在这里的蒙古族老人。

他的家人在这个季节都在放牧。事实上我居住的这个房子原先就是他们家的,因为去年的一场雪害,他们冻死了很多牲畜。为了弥补亏空,他们才把这一处不动产的一半卖给了我。

其实,原先我以为内蒙古的牧民多是一辈子都居住在蒙古包里,一生过着居无定所,在草原上飘荡的生活。

只是,没想到他们现在居然也建造起了不能在马背上背走的土石屋子了。

不过正好他们成全了我。

我看了那老爷子一眼,就转过头去了。我不喜欢他,因为他看我的眼神怪怪的,一副阶级敌人的样子。而且他还不会说普通话,一口蒙古话,我跟他没法交流。

所以,我理都没理他,直接拿过果汁。

当我把果汁杯子拿进了之后,发现上面有个黑点。我把他拉近了看。是一只蚂蚁,它被杯壁上残留的果汁黏住了。

一直附有同情心,热爱小动物的我,自然轻轻地用指甲划了一下,然后把它放在桌子上让它走了。

我的这个善行,让我想起了动画版西游记,唐僧放生蚂蚁的桥段。

只是不知道,后来唐僧在女儿国喝了子母河水怀孕后,又堕掉了,算不算杀生。

第二天,天空晴朗,我便依照惯例继续在外面躺着。

不过,在我往桌子上放小吃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小块金灿灿的东西。

我定睛一看,是一块黄金。虽然说这块黄金没有多大,具体大小只有一个大米粒大小。但是我却有点慌,这是谁放在我桌子上的。

我可知道不义之财如流水啊。这东西我可不能随便瞎拿。

就在我举目四望,寻找它的主人的时候。我听到可一声很细小微弱的声音。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发现是桌子上一个小黑点发出来的。

没错,他就是我昨天救得那只蚂蚁。

我把耳朵贴近到它边上,它说这粒金子是它对我救他的酬谢。

这是我拯救生命获得的报酬,不算不义之财,我心安理得的收下了金子。

而这只小蚂蚁,则在我收下后,提出了一个卑微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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