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钱?我没拿过谁的钱,你们别冤枉我!”武振存本能反驳。拿钱报案,可不是什么光荣的名声。

本来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武振存自己不会向外说去,那小偷难不成作案失手被抓,然后把这事儿也给吐出来了?

武振存心里边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忐忑了好一会儿,才省过味来,似乎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他拿别人的钱报个警,是犯法的事儿,如果事无转圜,名声不好听就不好听了,好像他这辈子有啥好名声似的,虽然算不是臭大街,可他什么样儿,家里亲朋好友都知道,有什么可藏着掖着的。

想明白这一点,武振存身上的瑟缩之气一扫而空,换上副无赖嘴脸,大咧咧往旁边的花坛上一坐:“你们到底想干嘛?直说吧。”要钱没有,要命不给,这些警察又能怎么着他。

“钱不钱的,不归我们管,我刚才只是确认一下自己的判断。”文沫耸耸肩,掏出手机,找到庆某的照片,让武振存认:“那天让你报案的人,是他吗?”

“都过去多久了,我哪记得。”武振存有些嫌弃地看了看那张五官不甚清晰的照片,就这像素,离得远些,是人是狗都看不清,让他怎么认。

“那个人,腿有残疾,需要拄根拐杖?”

“哎呀,你早这么说不就是了嘛,真是!对,他是腿脚不利索。我当时想,他腿不方便,出去找工作估计也没人要,这才无奈当上了小偷。虽然偷东西不好,但他的心还是好的,不然怎么可能发现了血衣之后就拉着我让我报警呢。”

怎么说也拿了人家几百块钱,漂亮话武振存还是愿意说的,而且这么说也能顺便洗白洗白自己,他可只看小偷可怜,不是想要钱。

“你把那天发生的事,从头到尾再跟我们说一遍,所细节都不要遗漏。”

“这都多久了,半个月得有了吧?我连前天吃的什么都忘了,哪还记得半个月前的事?不记得了,不记得了。”武振存连连摆手,他嫌烦,翻来覆去那么几句话,有什么好说的。

“好啊,既然你不愿意在这说,那咱们就回公安局里,正式再做份笔录。”李承平笔直地站到武振存身旁,很乐意请他上警车,完全不容商量的态度。

“得,怕了你们了还不行吗?我说!”被带回局里,就得耗费小半天时间,来来回回还让那么多人看见,着实不划算。

“唉,那家洗浴中心,是我常去的。早上人少,池子水干净,我呢,就爱图个清净的时候进去泡泡,所以基本上都早上过去。”

“那天,其实真的没什么特别。我买了票,拿了存储柜的钥匙,刚进更衣室,就被那大哥拽住了。”

“挺语无伦次的,一直说什么血啊,刀啊,杀人啊之类的。我当时以为这家伙是个神经病呢,还叫了声大堂里的服务员,然后他就使劲拽着我往前走。”

“别看他腿脚不利索,拽人的力气可不小,我没想到他说动手就动手,还真被他拽着朝前走了几步。”

“然后我就看到对面开着的存储柜里,有把刀,刀上鲜红鲜红的,像能滴下血来,可把我吓了一大跳。”

“咱们这治安好啊,打架的常有,闹出人命的很少听说,最多也就是交通事故死个人,我哪能想到这是杀人凶器啊!”

“但那小偷一直拽着我,开始念叨杀人了杀人了,还哆哆嗦嗦地上前去衣服堆里翻,有一件上衣下摆沾着块暗红色已经干涸的印迹,像血,又不像血。他一口咬定这是血。”

“我当时还不知道他是小偷,心里特别害怕,这柜子肯定不是那小偷的,现在被他们发现了不得的秘密了,万一人家主人突然进来,还不切瓜砍菜连他们俩也杀了灭口啊!”

“我想跑来着,这闲事可管不得,亡命之徒哪里惹得起。可那小偷就疯了似地叫我报警。最开始我说什么也不肯答应,可后来,嘿嘿。”

“后来他给了我五百块钱。只说也不用我干嘛,就打个110就行。我寻思着,打个电话倒也容易,白得五百块,就同意了。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确实与他当时录的口供基本一致,只是更详细了些。

如果仅仅如此,武振存的口供便也没什么意义了。拿别人给的钱后帮着报警确实不犯法,尤其他报的根本不是假警。

幕后之人安排得很周详。只要凶器和血衣是从秦凯的存储柜里翻出来的,就算凶器上没有指纹,但血衣却是能检出属于秦凯的dna的,并非被人随便塞件衣服来陷害他,而且血迹沾染上的时间不算短,已经足够凝固变色了,秦凯就算满身长嘴也说不清。

在最关键的人物嘴里没有得到想要的信息,文沫有些沮丧,是不是他们的f市之行最终会空手而归,那个事事当先,总是棋高一筹,每一步都预先估计到的人又一次胜利了。

有对手,能激发人的斗志,可如果对手太强大,强大到连一向自诩心性坚定的文沫也一次又一次动摇了,她要如何坚持下去,如果说服自己,她可以抓住他呢?

所谓关心则乱,幕后之人拿捏住了她的软肋,她是警察,以为人民服务为天职,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利益,可以付出一切,包括她的生命。

上一次,是程功及时劝住了文沫,让她明白,幕后之人的罪恶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会因为他未来选择收手而放弃追查。

当时面对的是程功,是自己的爱人,文沫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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