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在十五岁之前的人生,简单快乐。大约无知的人都是快乐的吧,他们的世界只有那么大一点点。但十五岁之后,他逃离家中,见惯了外面花花绿绿的世界,却不再单纯得发傻。与别人相比,他有什么资本抬起高贵的头呢?如果不是有人收留,他早已经饿死。贫贱夫妻尚且百事哀,他一个身无长物的穷小子,只能哀上加哀。

两年时间,小强认为自己可以称得上是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拜无论如何都看他不顺眼的老板娘所赐,两年的水深火热,他迅速地学会了察言观色,奴颜婢膝,表面上一派恭顺,对老板娘的责骂和客人的诘难逆来顺受,可是内心深处,埋藏着越来越多的不甘与怒火,只不过人在屋檐下,没得选,他忍无可忍,必须从头再忍。

小强可以负责任地说,对于唐榆,他一开始真没有弄死的打算,只是想从她身上找回平衡,能让他勉强继续下去如今看不到尽头的苦难生活,唐榆很漂亮,年纪又小,还是自家老板娘的女儿,占有她极大地满足了小强多年来被压抑得几乎变态的心理,甭管老板娘多强势霸道,怎么欺辱于他,他在唐榆身上都夺了回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报复快感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他甚至想以后只要老板娘再骂他,他就要唐榆加倍还他,也算是种不足为外人道也的龌龊心了吧。他真的没想杀人的,真的,唐榆是自己找死,面对小强的淫威,唐榆就应该跟他接触的村子里的女人一样,全盘接受,绝不反抗,甚至还要兴高采烈地欢迎他,满足他在现实面前被压进心底深处一直蠢蠢欲动的大男子主义。她居然敢不听话,居然还妄想告诉她父母,就别怕他心狠手辣!横尸水坑,好好一个娉婷的美少女变成个黑脸胖子,丑得爹妈都认不出来,只能怪她自己不长眼!

小强为什么不能高兴?难道就因为自家老板的闺女死了,他就必须装成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抱歉,做不到,他家爹娘好好地在家活着呢!

如果小强知道在尸体被发现的现场这么真情流露就为他引来后面无穷无尽的麻烦,打死他也要把脸绷住,绝对不能笑出来,但可惜的是,彼时的小强压抑得太久太久,久到他看到老板娘哭得晕过去的胖脸涨得通红,就再也忍不住想笑,没在现场放声大笑出来,已经是他很给面子了。

但是警察们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以前他们的调查方向有些问题,认为唐榆的失踪是陌生人所为,所以小强一直是安全的,但是现在嘛,发现了尸体,哪怕被泡进水里,以现在的刑侦条件,诸如指纹之类的证据不可取了,不代表别的证据也会被湮灭,总会有蛛丝马迹留下,再结合小强的表现,警方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与唐榆被害有关。

两年给人打工卖命的生活给了小强看人脸色的应激反射,此时正好用上,他敏感地发现自己似乎正在被调查,不论他在干什么,总能感到有人在盯着他似的,而且唐老板对他的态度,也起了些不易察觉的变化,总感觉那目光隐含着深深的敌意,总在他背后看他,却在他回过头时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一种不详的预感在小强的心头盘旋,他是很想从头到尾跟在唐家看老板一家的笑话,可这并不意味着要将自己也搭进去,趁着自己行动还算自由,小命重要,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保险起见,小强将自己平时积蓄下的工资全都趁着半夜无人时摸黑缝到自己内裤里,白天他穿上发现只是略有些鼓并不打眼,便也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该干嘛干嘛。店主家遭逢变故,生意自然无心经营,小强乐得轻闲,每天关着店门,做出副打扫卫生的样子,偶尔出门或去唐家安慰安慰仍在伤心不止的唐家夫妻,或去菜市场买菜做饭,或去网吧上会儿网,让人发现不了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又过了一天,小强再三确认有人貌似一直跟着他,终于再也呆不下去,去往上网的网吧,从后门悄然跑了,他很聪明地没有选择回家,知道那儿会是他遭警察怀疑后第一个被搜查的地方,什么样的公共交通工具都不敢搭乘,最后半夜拦到辆黑出租逃向了邻市z市,在此之前,他扔掉了手机卡,换了衣服和发型,仍然惶惶不安。

要问小强是否内心真正邪恶,大约也不是,他就像个没有人好好教导的熊孩子,一心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干什么都有理,所以就连杀人的时候他都没有太大感觉,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会逃避掉法律的制裁。

当他不得不跑路,从此要过隐姓埋名的生活中,起初他还有些兴奋,将自己当成了港台大片里的男主角,可是不久后他就发现,在中国,想要完完全全地当个黑户,一辈子躲着警察的查验,基本上寸步难行。

他再也找不到工作,哪怕像唐家那样的小饭馆也不可能收留来路不明连身份证都不敢拿出来的他,走在街上听到警笛响他都会浑身发软吓得要死。靠着吃老本,他在z市龟缩了好一段时间,旅馆不敢住,基本上是露宿街头活过来的,风风雨雨打在他身上时,他有一瞬间的后悔,十七年的生命里,他以为在唐家就算受尽了委屈,可是跟现在的落魄相比,之前的责骂都变得无关痛痒,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是他自己把自己送上这条不归路的。

问题是,这种憋屈的日子更加仿佛看不到头,他的出路只剩两种:要么一直隐姓埋名得过下去,惶惶不可终日,一旦存下的所剩不多的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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