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出来有些长犯罪分子气焰灭警察威风的意思,但必须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有些案子,能够侦破,需要的不仅仅是警察夜以继日,孜孜不倦地追寻每一条线索,更需要一点运气。毁灭证据和伪装现场,是犯罪分子为求自保的本能。伪装现场就罢了,无论如何还有一个现场在那里,犯罪分子不是神仙,时间紧任务急加上内心慌乱,无法做到我尽善尽美,手脚干净,一定会留下某些线索,至于有用没用的那是后话;可毁灭证据却不同,证据这东西很娇嫩,被损毁,被污染,被随意丢弃遍寻不着,都会失去刑侦鉴定价值。

随着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被规范得越来越严格,警察调查都要履行相应的手续。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犯罪分子足够狡猾,将种种或明或暗隐隐指向他的线索解释为巧合,脱罪也不无可能。毕竟现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就是倾向于民主文明法治的,作为治安排头兵先锋队的人民警察队伍,自然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由原来的注重审问犯人取得口供作为破案最重要依据,转变为现在的重证据轻口供,一切靠事实说话的办案风格,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的,可以杜绝以前完全不必要发生的冤假错案。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宝贵程度不言而喻,一旦过于草率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即便是后来的司法纠错程序启动,被冤枉的人最终洗清罪名,但是大罗神仙在世也没有办法将已经逝去的生命重新唤回,钱财能带给被错误执行人家庭的安慰很少很少。所以哪怕现在在刑侦过程中,对警察的要求更高更严,给他们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也是为了曾经的悲剧不再重演,而应当应分的事情。

就像这一次,周聿得到线索之后,带着闵三行一同前往,一半虽然是因为她的恶趣味,想要看一看闵三行面对老鼠时形容狼狈、几欲作呕的丑态,另一半也是职责要求。虽然身着警服,但警察毕竟也是普通人,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事情屡见不鲜,证据很重要,要经得起推敲,保存得当,要求在各个环节间无缝连接,谁提取,谁检验,谁经手,谁保管,一系列流程必须严格管理,精准到人,彼此牵制彼此验证,尤其是在证据的提取环节,至少需要两个正式的警察见证,以免一个人提据有篡改伪造的嫌疑,这既是监视也是保护。

闵三行如果此时还不知道周聿打着的是什么主意,他这么多年的警服算是白穿了,可是想转身跑已经来不及,众目睽睽,他不想承认自己高大俊逸的外表之下藏着一颗敏感脆弱的玻璃心,更不想当众与周聿撕扯,搞内讧,满足周围人八卦的心理,内心憋屈,不查之下,竟让周聿拎着他跟小鸡崽子似的走出了二百多米的距离!他狠狠地磨着后槽牙,心里惦记的却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挣开周聿的魔爪,老老实实跟着她往前走,事到如今,他也做不出来自己转身离开,将周聿一个人扔下的举动。

眼睁睁地看着周聿面对着一群生满蛆虫的死老鼠两眼放光的样子,闵三行终于忍不住跑到一旁的草丛里,翻江倒海的吐个干净,好不容易缓过神儿来,一回头,周聿用镊子捏起一只蛆,近距离观察着,他一低头,呕~再一回头,毛都要掉光了的死老鼠被周聿单手拎起来,在空中慢悠悠地摇晃着,呕~周聿工作了多久,闵三行就吐了多久,吐到最后,满嘴苦味,竟是连胆汁都吐尽了,周聿才终于心满意足地采集到她所需要的样本,大手一挥,闽三行还没来得及高兴终于可以回去了,就听到周聿让他拎着铁皮箱子上车的命令。

开什么国际玩笑!那苍蝇纷飞的铁皮箱子能和他共处一个狭小的车厢吗?绝对不可能!他的熊熊怒火,在对上周聿严肃认真的眼神之后,却不知道要冲着谁发。自己有什么样的毛病自己清楚,然而做刑警,什么样恶心的现场都可能会碰到,他怎么就能因为自己的小毛病而拒绝工作呢,还让这个平时他讨厌又瞧不起的女人看了热闹。人家认真工作,他却嫌东嫌西,就算周聿摆明了想整他,也是他自己活该。

输人不输阵,闵三行一点都不希望自己在周聿的面前丢人,有些事一次就够,再二再三,便活生生跟在他脸上扇巴掌似的,他已经在周聿面前丢过一回大人,自然不希望有第二次。当下他一咬牙,摆出视死如归的模样,摒住呼吸,闭上眼睛,拎起箱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警车。

大约是出于对自己健康的考虑,周聿没有丧心病狂到让他直接把满是苍蝇的死老鼠扔进警车,而是在尽量驱赶苍蝇成虫之后,用硕大的证物袋将整个铁皮箱子装进去,封口,避免了警车内苍蝇环绕的壮观景象,也让闵三行一副快要死了的样子稍微缓和过来些。如果不是证据的保存和运输过程必须需要两名警察,他早就打车自己走了,这里离市公安局并不算太远,以周聿开车的速度,他很快就会解脱,哪怕忍无可忍,他也必须要忍。

可周聿似乎生来就是克他的,她并没有一路直接回市局,而是先去找了回收站老板说的发现铁皮箱子的朱大爷,向他打听了一下,扔铁皮箱子的那个垃圾桶到底在哪条街哪条巷,随后他们又赶往死老鼠的第一发现地点,拍照做记录,好一顿折腾,等闵三行终于回到市局,从充满恶臭的警车上下来后,第一时间奔着宿舍而去,他要赶去洗澡,只要一想到自己跟一群死老鼠同坐了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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