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人缓缓摘下了面具,摘下面具的那一瞬间,李寻欢的呼吸停住了。
这张脸实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逼视,再配上这样的躯体,世上实在很少有人能抗拒。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这是男人无法抗拒的,否则李琯琯那身高155体重155的室友也不可能靠着天生的萝莉音,做到同时和六个男生网恋。
少女瞧见了李寻欢眼中的惊艳,嘴角勾起一丝明媚的笑意,她对自己的身体和容貌,一直都很有自信。
可是当她看见李察清明的眼神的时候,整个人不由得一愣,男人见到她的样子要么都是色眯眯的,像李寻欢这样不色而只是惊艳的少之又少,至于像李察这样眼神清明的,她头一回见到!
少女嘴角抿起一丝笑容,微笑着看着李察,并没有说话。
她已经用不着说话了,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手…都会说话,而且这是最好的语言,远胜过那些苍白无力的话语。
本着不看白不看的原则,李察和李寻欢一样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少女是很有吸引力不错,但是她的容貌最多也就是和e,东方不败还有商秀珣一个级别的,比起绾绾,石青璇与李琯琯来还差了一点。
至于身材…***中比这不科学的身材要多少有多少好吗!
李察没有站起身来,反而倒了杯酒,缓缓喝了下去,然后又倒了杯酒,举杯叹息道:“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怎么就不喜欢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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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听到这句话的瞬间立刻一脸懵逼,饶是她养气功夫再好脸上也不由得浮现出一丝怒气,这个西门瓜…妈的是个瓜皮吗?!
李寻欢哭笑不得地看了李察一眼,似是在怪他这不合时宜的一句话坏了气氛,小声道:“西门瓜,她要这金丝甲,估计不是为了梅花盗,而是为了自保。”
少女耳尖,听见了李寻欢的声音,娇笑道:“还是探花郎聪慧,所以不知探花大人,能否将金丝甲让与小女子?”
说着,她眨了眨眼睛,媚眼如丝。
李寻欢没有立刻回答,也没有站起身来,而是和李察喝了一杯酒,然后道:“好久没有这样的眼福了,谢谢你。”
“作为答谢,我倒是可以给你另一个自保的方法,有了金丝甲,你若打不过梅花盗,还是要遭到他的毒手。我这办法,十全十美。”
少女不由问道:“什么?”
李寻欢掏出一把小刀来,递给了少女,笑着道:“很简单,拿这刀刮花了你的脸,梅花盗就不会看上你了。你若怕疼的话,喝杯酒壮壮胆也可,我听说喝醉了的人不知道痛,你或许可以试试。”
说着,李寻欢将头扭到一边,叹气道:“没想到短短一天时间,我竟然看见佳人容颜不再,实在是令人惆怅。切莫让我看到这一幕,我怕我伤心难耐。”
伤心难耐你还出这馊主意???
少女盯着李寻欢手里的刀,气得脸都红了,全身肌肤因此泛起一道粉红色,她现在恨不得拿起这把刀,扎进眼前这两个无赖王八蛋的喉咙里!
她浑身气得发抖,从出生到现在,她还从来没见到过如此厚颜无耻,臭不要脸的男人!
李寻欢这时候突然握紧了手里的刀,刀尖指着少女咽喉,悠然道:“我如果喝完了这杯酒你还不离开,这把刀就会插进你的喉咙里。”
少女恨恨看了李寻欢一眼,面对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她不敢赌,抓起地上的衣服,猫一般窜出了客栈。
远远地,听见她恶毒的谩骂声传来,“李寻欢你不是个男人!怪不得你的未婚妻会和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
李察眉眼一冷,站起身来就要追出去,却被李寻欢伸手抓住了手腕,拦了下来。
李寻欢怔怔地看着手中的酒杯,半晌没有说话。他目光中充满了悲哀和痛苦,那少女所说的话,就像是一根根针,深深地刺入了他的心。
未来的妻子…最好的朋友…
酒醉了就不痛了?胡说八道,身上或许是不痛了,可是心里,却是加倍的痛啊。
李察默默叹了口气,抽出手来默默走到洪汉民的尸体前,扒下了他身上的金丝甲。
这金丝甲虽然说对他无用,但是也不失为是一件好防具,甚至比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蟒皮内甲也要出色一些,有了它,李琯琯的安危想必能更好地得到保证。
客栈内如今已经是躺着三具尸体,空气里都是血腥味和腥臭的味道,李察等人没有在这客栈中久留,很快便离开了客栈。
李寻欢重新入关本是为了林诗音和龙啸云,如今入了关,却又突然不敢去见他们了。李察这时候提出了带他去擂鼓山,自己的师傅无崖子说不定能治好他的病,李寻欢想了想,答应了下来。
等到众人抵达擂鼓山时,已经是初春时节,擂鼓山上的山花已经开放,漫山遍野看起来壮观而又美丽。
将马车停在山下,众人沿着山道向山上走去,走到半山腰的时候,李寻欢突然站住了脚步,深吸了几口气道:“有酒香,像是什么人在酿酒,这酒…”
李寻欢又吸了几口气,长叹道:“好酒,好酒啊!”
李察笑道:“估计是我师傅在酿百花酒,每年春天鲜花盛开时,他都会酿几坛百花酒。由于这擂鼓山每一年开的花都不同的关系,每一年的百花